其实,远程审方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,在2013年后,浙江、广西、江苏、广东等数省针对远程审方都出台了相关文件,只是在执业药师配备要求上有所区别。
4月26日,山西省药监局印发的《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指出,鼓励取得一照两证《营业执照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,且在日常监管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,探索开展电子处方服务试点工作(特殊管理的药品除外)。
不仅如此,去年11月商务部发布的《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指出,三类药店至少需配备两名执业药师,但实行网上集中审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,可视为配有1名执业药师。
可见,政策上已有转变,连锁企业门店提前布局更有利。